反家庭暴力法案例:
李某申请人身保护令案
申请人李某(女)与被申请人宋某系夫妻关系,2011年11月结婚。2015年宋某开始对李某实施捆绑、殴打、谩骂等暴力行为。2016年3月15日,李某在被连续殴打三天后,逼迫无奈从家中跳楼,跳楼又被宋某抱回楼上继续殴打,直至李某坚持不住,宋某才拨打120急救电话,将李某送往医院救治。在医院治疗期间,宋某又多次到医院骚扰李某,辱骂医生、病人及李某家属。李某于2016年9月28日向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,禁止宋某实施家庭暴力,禁止宋某骚扰、跟踪、接触李某及其近亲属。
结果:
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根据李某的陈述及公安机关记载材料、医院病情介绍单、皇姑区妇联出具的意见等材料,认定李某面临家庭暴力风险,依照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,依法裁定禁止宋某实施家庭暴力;禁止宋某骚扰、跟踪、接触李某及其近亲属。
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,人身安全保护令涵盖了诉前、诉中和诉后各时间段,当事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无需依附离婚诉讼,本案李某就是在两次离婚诉讼间隔期间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。当地妇联也发挥了积极作用,为李某出具意见,有效维护了家暴受害者的权益。法院通过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,依法、适时、适度干预家庭暴力,保护了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,彰显了法律的权威。
反家庭暴力法案例和谐婚姻“六字诀”
“信任、理解、宽容”三个词,信任被排在首位。
信任,相信而敢于托付,这是夫妻感情的基础所在。没有信任,不但不能保证爱情的专一,还会破坏对方的心理平衡,对家庭生活感到厌倦,对爱人产生反感,其结果只能使婚姻破裂。
理解,站在对方的立场看问题。每个人的爱好不同,尽可能满足对方的心理需求并为对方提供方便。否则,失落感便会油然而生,不满、烦恼、怨恨也会接踵而至,进而导致各种不和谐因素。
宽容,宽大有气量。人非圣贤,孰能无过,有的时候不妨闭上一只眼睛。人的自尊心从小就有,一旦受到损害,便会痛苦不已。如果受到尊重,则会感到欣慰和满足。任何训斥或轻视贬低爱人的做法都会损害对方的自尊心。